证监会网站披露,作为星星科技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消息知情人,光大证券时任投行员工赵远军提前买入星星科技1141.22万元,但最终亏损532.58万元。证监会依法对赵远军处以共计460万元罚款,同时对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。

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2018年9月17日至2022年2月28日,赵远军在光大证券任职,为证券从业人员。2018年9月17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,赵远军实际控制并使用“赵某江”华泰证券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,交易相关证券。截至2022年4月25日,违规交易证券已全部卖出。经计算,该账户实际获利情况为亏损。
根据证监会披露的信息来看,赵远军曾利用“赵某江”证券账户在星星科技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前火速建仓。赵远军内幕交易“星星科技”的过程及具体情况如下:
内幕信息形成及公开过程
2020年2月17日,光大证券康某结合星星科技情况和融资规则,设计了相关重大资产重组方案。
2020年2月19日,康某向赵远军汇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情况。赵远军向光大证券相关负责人报告相关事宜,并指示康某进行重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。
2020年2月20日,康某向赵远军发送了相关分析报告。
2020年2月22日,赵远军参与了与星星科技方面就该项目进行的视频会晤。
2020年3月15日,星星科技发布相关重大资产重组公告。
星星科技发布的相关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在信息公开前属于2005年《证券法》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内幕信息。该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20年2月22日,公开于2020年3月15日。赵远军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,知悉时间不晚于2020年2月22日。